山东省职工医保目录中,八因子为甲类药、九因子为乙类药。
职工医保之外涉及到血友病的政策有:
济南:关于印发《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规定病种鉴定标准及费用支付范围》的通知 济劳社字[2007]93号 “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规定病种 (一)血液系统疾病(血友病、骨髓增生性疾病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)”
青岛:关于《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》的实施意见 青劳社[2007]64号 “㈢学生儿童门诊大病医疗费管理 门诊大病病种范围:限定白血病、尿毒症透析治疗、恶性肿瘤、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、再生障碍性贫血、血友病、儿童糖尿病、精神病等8个病种。 ”
聊城:关于印发聊城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聊政发[2008]29号 “(二)参保居民患有恶性肿瘤进行门诊放化疗、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、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、白血病、血友病、精神病(仅适用未成年人)及其他规定病种需要门诊长期治疗的,经审定,其门诊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。门诊医疗费按一级定点医院比例支付,不设起付标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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